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谈慈善公益
尽快制定出台《慈善事业促进法》
“无论捐十亿还是捐一元,都是在做慈善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新炎表示,献爱心无论贫富,但政府应根据社会发展新情况,完善法律法规,规范、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。
李新炎认为,真正的慈善不求回报,但慈善确实有“送人玫瑰,手有余香”的魅力。积极从事慈善事业,是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表现。改革开放后先富起来的一群人,更要懂得回报社会。李新炎说,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,让“手有玫瑰之人愿意送人玫瑰”,应尽快制定出台《慈善事业促进法》,从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运行标准、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着手,既要明确政府监督部门与社会协调结构的组织形式和运作程序,也要明确慈善机构的行为准则,接受捐赠和实施救助必须公开透明,防止借“义卖”“义演”等合法外衣谋取不正当利益。李新炎还建议明确慈善业的税收管理,对于热心捐助慈善事业的企业或机构应给予相应优惠政策,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富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,扩大捐赠资金量。“希望国家以法律形式强化社会慈善公益意识,调整政府与慈善的关系、规范慈善事业行为,也让骗慈善、假慈善、利用慈善进行不法行为的人没有可乘之机。”李新炎说。
社会公益组织应拓宽筹资渠道
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中央副主席宋海表示,社会公益组织应拓宽筹资渠道,坚持善款善用,把好事做好。
宋海指出,社会公益组织的情况较复杂,有的找不到资助,还有的则相反——接受的捐赠很多,但缺乏足够的人力推动更多的公益项目。对于募捐不足的公益组织,宋海认为,一方面应该积极开源节流,使得善款能够得到善用。另一方面,应该积极拓宽公益筹资的渠道——借鉴国内外相关的公益组织的筹资经验,通过与媒体互动来开展公益传播、募集善款,与公益社团、专业机构、爱心企业联动开展活动,救助弱势群体。对于人才缺乏的公益组织,宋海建议应该加强外部招募和内部培养,且将两者有机结合。根据公益组织自身的特点,公开招募相关专业人才,同时注意组织自身人才队伍的建设,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。另外,公益组织还应通过提高社会地位和待遇等方式,尽量留住人才。